至于那些对手敌人,只能爱莫能助了,再说也是活该,和谁过不去都成,大不小破产,失势,沦为普通民众里面的一员,或是断手断脚的成为伤残人士,至少还有条小命在儿。
但你丫非要放贱,拿自己的小命和眼前的这位杀星玩儿,能怪得了谁,当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至于好坏,王乐才不管这些,反正都已经木已成舟,一切都来不及了。
且听凤鸣“那他们为什么还要带热武器?”洪武疑惑道。
第十五章 烈血之心 --(3873字)
洪武眸光一凝,终于露出了凝重的神色,黝黑少年这一拳十分玄妙,在赤火拳的修炼上已经不俗了。
路边,几个摆水果摊的正在议论着这难得一见的晚霞,龙烈血随便一打听,就知道了胡先生所住的地方。
且听凤鸣不过,书架并不是镂空的,而是如同玻璃橱窗一样,眼睛可以透过特殊玻璃看到书架上的书籍,甚至可以看到上面的简介,可因为有特殊玻璃挡住,手是根本就伸不进去的。
且听凤鸣“呵……呵……”那个人也从容的笑了笑,“你叫我阿猫阿狗的话我是不介意的,即使叫我阿猪也无所谓啊,我也不是什么大人物,不过,你如果像我一样也不介意的话,我也可以叫你阿猫或阿狗,先让你选一个,剩下的那个归我,在这一点上,我一向是很大方的!”
小女孩摇了摇头。
“姐夫,为什么?”穆熙虎壮着胆子问道。
而刚才撞上湖底地下遗址空间这码事儿纯属意外,等明天晚上月圆之夜再来也不迟。
“看来我们不是第一个找到这山洞的人了。”洪武微微一笑,有人住过更好,至少可以证明这不是一个魔兽巢穴。
当初进入成吉思汗地下陵寝,那也是在金忠信这种常年在盗墓行里打滚的摸金校尉牵头,才得以成功进入。
“除了那散出璀璨金光的宝物外,此地的宝物至少还有七八件,我感觉到了它们的气息。”
徐振宏的声音传出,洪武终于松了口气,刘虎也笑着冲着洪武做了个成功的手势。
“总共就只有一份?”
这里离西南联大也并不是太远,按照车程的话,也就是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
“妈的,这金鳞水蟒的鳞甲太坚硬了。”洪武没好气的骂了一句,转身就跑,他全力一枪都没能在金鳞水蟒身上留下半点伤痕,在不使用寸劲杀的情况下双方的实力相差太大,不赶紧跑难道留在这里等死?
一声轻响,鲜血迸溅,一柄飞刀洞穿了徐正凡的腹部,鲜血如注,令徐正凡大声惨叫。
此人和洪武一样,都是今年才进入华夏武馆的新生,可战力却十分可怕,在生存试炼的时候那几个以四阶武者境界闯入前十的就有他一个,且他的排名更是越了刘虎等五阶武者,排在第七,可谓少年天才,战力惊人。
且听凤鸣“哪里哪里!”何强干笑了两声,抬起茶杯喝了一口,那叫一个苦,那叫一个涩,何强舌头都有些麻了,这个老混蛋,他一定是故意的,在我杯里放这么多的茶,老子只不过是用办公费买了两斤龙井,就几千块钱,虽然你知道了,但又不是往你口袋里掏的,那都是公家的钱,就这么点小事,上次开会说过也就算了,值得让你忌恨老子这么久么?
校园里的浪漫传说总是让那些少男少女们向往好奇。
擂台馆前厅的一块大屏幕上,洪武和闫正雄战斗的画面出现,一个个武馆学员围在大屏幕前,紧张的观战,不时响起一阵惊呼,战斗实在太激烈了,即便是透过大屏幕依然令他们心惊。且听凤鸣
先是自己的大靠山莫名其妙的撞到了枪口上被“双归”了,接着呢,自己所在的单位里要搞什么机构改革,改来改去,啥都没改,就只多改出两个副厅级干部,两间办公室,两辆公用轿车,开会时多了两个人而已。在靠山倒台的时候自己就觉不对劲了,在官场上墙倒众人推、打落水狗、落井下石、城门失火、顺藤摸瓜、顺瓜摸藤、猴子偷桃……咳……咳……这些事情自己见多了,在靠山倒台的时候自己已经是夹着尾巴做人了,心存一丝侥幸,可到了最后自己才明白,政治这东西,实在没有侥幸的可能。不就是查出了一点“经济问题”外加“生活作风问题”吗?妈的,这些东西放到别人身上算什么问题,可谁叫自己倒霉呢,这些东西一出现在自己身上,马上就成了“需要到基层再锻炼锻炼”的最好借口了,于是乎,自己一下子从花花绿绿的省城到了这离省城差不多两百公里的“小地方”,对于已经习惯了省城繁华的自己来说,这简直是活受罪。在这里,没有了福云山庄的美味佳肴,没有了水晶宫会所的绚丽温柔。在这里,连件象样的衣服都买不到,你想买稍微好一点的衣服吗,那么,请你坐车在山路上转几个小时到了省城再说吧。想自己以前,买衣服都很少在省城买,自己买衣服,都是坐飞机到沿海的那些大都市去买的,哎,哪里像现在这样。想起来还真是讽刺,这里的前任调到了地委去了,而自己呢,从省城掉到了这里,周围的人,周围的事都不再是自己以前熟悉的样子了,一切都要重新开始。自己初来此地,这里的人多多少少知道一些自己以前的情况,俗话说,落毛的凤凰不如鸡,有些人占着在这里根深蒂固的关系,未必真把自己放在眼里,虽说自己是这里的一把手,但是根基还很浅,如果有的人真的在自己面前搞阳奉阴违的把戏,自己也没有办法,当务之急,自己还得先在这里竖立起自己的形象和威望才行,可是,这样的事情急不来,还得有机会才行。
且听凤鸣此刻一心突破,顿时势如破竹,一缕缕五行元力汹涌而来,汇聚成五彩光带,洗涤周身,淬炼血肉,令洪武的身体生了一种蜕变。
“老大,你看那不是老六吗?”豹子指着车外喊到。
黄胖子和郑歌都笑着点头应是,然后也没有再废话,转身就先后出了住处帐篷消失在王乐的视线当中。
所以这个当下,关于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的事情,在王乐脑海里转了一圈就抛之脑后,更多的则是在想着那湖泊地底深处的遗址空间。
一开始就陷入被动,以洪武的强悍身体,和瞿元近身肉搏,结局在就已经注定了,瞿元败的没有悬念。
龙烈血他们一来,除了守在楼口的肖铁以外,还有离他们不远处的一桌女生也注意到他们了,不知那桌的女生说了什么,结果是那桌的女生“唰”的全部回过头来看了他们一眼,接着又转过头去,说说笑笑的打闹起来,也不知道在闹些啥,在龙烈血他们经过她们那一桌旁边的时候,那一桌的女生有几个还偷偷的瞄了龙烈血他们几眼。这一切的情况看在瘦猴眼里,只见这个家伙都兴奋得脸上有些红,走过那桌的时候还自以为潇洒的摆了个甩头的poss。
“那么,就剩下度了。”洪武眼睛一亮,“对,度才是我需要的。”
龙烈血的介绍很短,但葛明和顾天扬两人还是大概猜到了小胖和龙烈血的关系,虽然龙烈血没说别的,但一看小胖和龙烈血的样子,那绝对是以前就认识的了,而且两人交情非浅。对于小胖来说,葛明和顾天扬就更没有太多介绍的必要了,这两个人肯定是老大新认识的,可以跟老大在一起的人,多多少少,都应该有一些特点才是,没说的,老大的朋友就是自己的朋友,小胖哈哈一笑,热情的伸出了自己的大巴掌。
毫无疑问,这就是上古遗迹的入口,其中充满了神秘,可能有未知的危险,令洪武犹豫,不敢轻易进去。
洪武很少有讨厌的人,可这闫旭绝对算是一个,此人仗着家里有些钱财势力,在学校里骄横狂妄,纠结了一帮狐朋狗友,没少欺负同学,上次就是因为他要欺负林雪,被洪武撞见了才会打起来,其结果就是洪武重伤,闫旭一只手臂骨折。
一切都太庞大了,如同神话,如果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话,那承载这些的世界绝对浩瀚无比。
军营,龙烈血他们的小院。
且听凤鸣“要是有机会,我倒是想去看看!”
对大多数男生来说,这场汇演唯一让大家觉得有点看头的大概就是女生的军体拳表演了,看着一大群较娇滴滴的大姑娘在场上哼哼哈哈的打上一套军体拳,好多男生心里美得不得了,看那些女生像跳舞一样的在场上扭来扭去,伸胳膊踢腿的,这一下雨衣服就会湿,这衣服一湿就会贴在身上,这一贴在身上,咳……咳……且听凤鸣
至于好坏,王乐才不管这些,反正都已经木已成舟,一切都来不及了。且听凤鸣
在隋云说着话的时候,飞机外面的动机已经开始旋转起来了,飞机正在原地慢慢的转向,驶入了跑道开始加,这架飞机的机舱看样子似乎经过特殊的隔音处理,动机那巨大的噪音绝大部分都被排除在外面了,丝毫不影响里面的人交谈,隋云的话龙烈血听得很清楚,但对这个问题,龙烈血还是只能摇摇头。
在不了解龙烈血的人看来,龙烈血是个怪人,龙烈血不爱说话,也很少对什么问题表意见,有时候在教室里一天,龙烈血所说的话加起来不会过1o句,平时也不见他做过什么特别的事情,就算上课的时候,他也不算积极,虽然他从不迟到,但是除非老师叫到,否则他从来不会举手回答问题。但就是这么一个让人感觉毫无出奇之出的人,如果你走到一中的高三(1)班教室的话,坐着五六十个学生的教室里,你第一眼看到的人,只会是龙烈血,而不会是别人,这是一种很难解释的感觉,就象在一把装满绿豆的筛子里放上一颗大枣一样,你第一眼看到的只会是大枣,正如此刻,上了一下午的自习,全班同学都坐在位子上东倒西歪的,只有龙烈血此刻依然坐得笔直,就算是在收东西,也是这个样子。
如今放松下来,仔细回想先前通过破妄法眼对那遗址空间的透视观察,给王乐的感觉就是那里除了难以想象,仿佛能自成一方天地的大以外,还是就是给人带来一种无法言语来形容的苍凉和绝望感。
在顾天扬看来,面前这个叫龙烈血的少年笑得也同样青涩,没有他想象的咄咄逼人,自以为是,只在一瞬间,顾天扬就觉得自己找到了来到学校的第一个朋友。
这时就见王乐笑着摇头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小弟绝对没有借机狠狠宰一刀的意思,到时候给的好处意思到了就行。”
随即就见王乐眼中金光隐晦地一闪而逝,破妄法眼异能瞬间开启,跟着就往手中的白色玉简透视而去!
第三十四章 途中 --(4481字)
“那可不,洪武这孩子可是华夏武馆的学员,以后肯定会是大人物……”
再说了,从身上这条真龙纹身变异的那一刻起到现在,王乐还没为此受到过什么伤害。
一千多万,这个价格已经出洪武的预期了。
毕竟接下来这块记录古法炼体之术的玉简,肯定是要经过黄胖子和郑歌的师长之手。
且听凤鸣 唯一清楚的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变化,都是因为这条龙纹身引起。
从眩晕状态当中清醒过来的王乐晃了晃脑袋瓜子,心中满是震惊和意外还有困惑的想道:“小爷只是想要尝试着通过破妄法眼透视到白色玉简里的内容。”
自从将洪家的孙子汤姆等人扔到焚化炉处理后,王乐已经习惯用此种方法销尸灭迹。且听凤鸣
龙悍不是小沟村人,村里人对他的来历知道得不多,只知道他的媳妇是小沟村的,叫林雪娇,林雪娇年轻的时候在外地打工,有一次回家的时候就带着龙悍回来了。龙悍这个人似乎天生就带着一股杀气,初次来到小沟村的时候,任何人见到他都会有一种被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刘祝贵对龙悍的印象很深,深到刻骨铭心。刘祝贵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龙悍时的感觉,那时他听说村里来了这么一个人,就打算去看看到底是个什么角色,去见龙悍的时候,他还顺便拖上了他养的一条恶狗,他给他养的那条恶狗取名叫“灰狼”,“灰狼”是一条恶犬,在村里的时候可没少咬过人,去见龙悍的时候,几乎刚见到龙悍,他养的“灰狼”叫都没叫一声,转过头夹着尾巴就跑了,拉都拉不住,还把他扯得跌坐到地上,他坐在地上,抬头就看到了那个仿佛把天都遮掉一半的龙悍,从那个时候起,他就觉得龙悍这个人不能惹,凭着他在外面混吃混喝的那几年锻炼出来的眼力与感觉,他就觉得这个龙悍浑身上下都带着一股子若有若无的杀气,那不是刻意逼出来的,那是闯过刀山血海以后刻在人骨头里的东西。自从那次以后,刘祝贵就再也没养过狗,他养的“灰狼”也被他杀了下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