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情》 少年因废血资质受尽嘲讽,一朝觉醒至尊血脉,潜龙飞天!从此天才强者、武道巨擘尽皆俯首,九天十地为之震颤!凝聚至尊道体,成就无上神威!一指洞穿位面,一剑斩裂星河,一念吞噬星空,执掌大道永恒!
苏玖感觉自己这辈子活的像个笑话,父母寻不到,好友救不了,就连到手的丹器法宝,都总能以各种奇怪的姿势跑到另一个人手里。 直到死了之后,她方才知道,原来自己不过是一个话本里的边缘人物,还是那种连路人甲的台词都能比她多上几句的炮灰。 重活一世,她只想让对自己重要的人的命运,脱离这个话本,不再重复前世的悲剧。 强调几点:1,大女主文,女主习惯性自力更生,更不会因为男人强行降智。2,正统修仙,女主是一步一个脚印爬上去的,并不依靠任何任何男人。3,剧情前方强调的泪痣是女主最大的金手指。 总之,我家阿玖是最厉害
秦灿曾经一度认为自己是个替身,拼了命的想要逃离林立琛,可却偏偏败倒在一碗蛋炒饭手里。“阿灿,我浑身不舒服,过敏了!”“林立琛,你装什么装,当我三岁小孩?“阿灿,我浑身发痒,好难受!””我看你是皮痒,想挨揍。““阿灿,你以前对我不这么凶的。”“....”“你到底想怎么样?”秦灿看着满脸难受,脸色越来越红的林立琛,满脸担心开口。“我对鸡蛋过敏,要命的那种。”秦灿看着满眼可怜巴巴说着的林立琛,顿了一下叹气:“我带你去医院。”“你要陪着我。”“好!“你不能躲着我。““好!”“某些人也不能见了。””好!“.....
做王子吗?坐牢的那种。——个性演员梦回三国,成了曹植之子曹苗。面对重重阴谋,步步杀机,如何才能杀出一条血路,逆风翻盘?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装疯卖傻,喜笑怒骂,一人千面,假痴真狂。朝堂上,我是体弱多病,身患狂疾的王子。江湖中,我是令人闻风丧胆,小儿止啼的间谍之王。才高八斗?父王,你安心做诗。三马同槽?司马懿,你家马厩烧光了。曹睿不高兴?你也配姓曹?!曹苗:好弟弟,你专心做皇帝,我是你的影子。曹志:不,皇兄,你是影帝,影子里的皇帝。
混吃等死形富二代陶商穿越了,变成了徐州牧陶谦的大儿子。 “爹啊,我错了,我不小心杀人了!他儿子叫曹操!”(陶谦吐血中!) “爹啊,我错了,我背着您娶了一个女子,抢的吕布的!”(陶谦持续吐血中!) “爹您辛苦了为大汉鞠躬尽瘁,孩儿却不能为爹分忧。“ “恩?”陶谦一愣,难道自家的逆子转型了?不禁欣慰“你能有这样的孝心爹就算再苦再累也值得了!”。 “爹您退位让贤给刘使君吧!这样您就不累了。 “逆子,逆子啊!”陶谦愤怒得咆哮道。 “什么嘛!”陶商满不在乎的走出了房间,他看着手中刚刚系统给的黄金圣衣,诸葛连弩,火药制作,不由叹了一个气,坑爹也是一个技术活啊。 我们的口号就是坑天坑地坑队友,败屋败田败老爹。
大将军:嫁鸡随机,嫁狗随狗,嫁根扁担扛着走小男人:就是不洞房。天长日久,小男人:“娘子尝一尝这道菜,贱拉子好吃。”大将军:“好,不过相公呀,君子远庖厨。”大将军:“相公,为妻要出征了。”小男人:“娘子等等我,为夫来也。”某小男人手持鹅毛扇,笑得星光又灿烂,某军师来也。
一部很普通的穿越小说,内容比较欢快,主要讲的是一个想要混吃等死的宅男意外成为了某大神的继承人而穿越到异世界,不得不一步步变强,最终却发现根本不是这样。 萌新作者,第一次写小说,刚开始节奏很慢,比较慢热,不喜勿喷,阿里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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