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日光阴》 初洛尘是个衰神附体的娃。拼爹的时代,她没爹只有三个坑人的老妈。摸跑滚打好不容易熬到毕业,她遇到了她人生最大的坑——郁璟羲。初洛尘因为他丢了工作又丢了兼职还被丢到一个神秘部队等待自生自灭。郁璟羲有病,面冷腹黑外加强迫症。注:此强迫症非彼强迫症,而是强行逼迫他人之症!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将她宠上天,她是他的逆鳞,任何人触碰不得,她是他的掌中宝,所有温柔只为她而绽放。只有她知道,郁璟羲就是衣冠楚楚的禽兽,喂不饱的饿狼,而她却甘愿跳进他挖好的甜蜜陷阱,再捧上一把土把自己埋了。
民以食为天,通往紫禁之巅的路,就从搞大自己的肚子,满足最原始、最贪婪的“口舌之快”开始……对于「食客」来说,美食,从来只配强者享用,至于落败的丧家犬,夹着尾巴乖乖滚回去啃狗粮,才是正道……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舌尖上的江湖》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和霸王花的一众小姐姐愉快的玩耍,和陈家驹一起玩跑酷,顺便找周星星来斗地主,对了那瘸腿擦车的人是小马哥吧,刚好车脏了,看来得要麻烦他了。等等,那不是九叔吗,怎么他也是警察?莫非当了警察要对付人以外,还要对付僵尸不成?那给我一个靠谱点的金手指行不行,这金手指除了让我变帅,还有什么用?这不就是坑人吗!一部回归儿时童年记忆的小说,希望各位喜欢,投资有风险,三思而行!
李祀睁开眼,发现自己高坐龙椅之上,文武百官,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这个时候,万界最强召唤系统被激活了。诸天万界中的一切人物都可以被召唤。曹正淳:“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白起:“我看见,我杀戮,我毁灭!”张角:“陛下,仙者,呼风,唤雨,保一方太平!魔者,地裂,天崩,乱一世根基!”诸葛孔明:“给臣一盏七星灯,为陛下逆天改命,续万世江山,与天地同寿!”…孙悟空:“俺老孙有一棒,可镇九天,可压四海,可为陛下…横推诸天仙神!”……鸿钧:“洪荒大陆,兆亿生灵,上至圣人,下至凡俗,皆是陛下子民!”
成为一位贵族还是成为一位领主?这根本不是我们担心的问题,我只不过是被人抛弃的可怜虫,如果给我机会,我会选择向全世界复仇。不管是谁,都不应该轻易得罪一个年轻人,我要让全世界都明白这个道理,我要编写我自己的史诗。
前文爆甜,别错过!十年,于生命以来不过沧海一粟,可是于我以来那是一段不堪的回首。这天我打扫家的时候,不经意发现了这本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我的前半生我坐在座位前细细回味那过去的时光。高中林齐陪我一起度过,可是毕业那天却告诉我他又要离开,而且不知道归期,我苦苦等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五年后他回来了,我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可是却说不出口,甚至是不想看见他。可是心里怎么还是忘不掉这个混蛋,五年杳无音信。现在想我原谅他?好吧,如果他追到我的话。但爱仿佛就在转角,那个阳光的脸,让我如此着迷,陈佑家的出现仿佛是打
这是一本典型的慢热的书,可能更适合静下心来看。本书作者生于七十年代,所以本书的主角也和那个年代的人一样,有着这样一种人生:懵懂无知而又傻乐的少年时代,如梦初醒却更困惑的青年时代,总被命运之手拨弄着,在人生和故事里起起伏伏,遍体鳞伤却又不悔于自己痴痴地初心。当然少不了也要说说爱情,那个时代的爱情多半是带着期待却又总在机会来临时慌张,却有着更多的责任与担当。总之,这不是爽文,没有拳拳到肉,但或许如故事里某人的一句话,我不曾杀一人,我只灭国!
大梦初醒,人世轮回。一朝穿越,王晏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崂山道士》里面的王生。原来的王七,渴望求仙学道,无奈却吃不了苦,好不容易习得一门穿墙术,还因心术不正而导致法术失灵,可谓是笑煞旁人。如今的王晏,不甘于平庸,不畏艰苦,机缘到时便牢牢抓住,小小的穿墙术怎能打发于我,任由你百般磨练,我自道心岿然。修道行、学术法、炼灵丹、求长生……见证过王朝破败,经历过妖魔乱世。古刹画壁、白蛇八仙、柳毅龙女……当人间净土难寻,道士执剑,可诛魑魅魍魉,胸中意气,敢问天下不平!一个小人物的修道成仙之旅……PS:本书又名《聊斋之崂
神秘星体再度飞经地球,引起天地异变。 觉醒金属、闪电、火焰、风暴等各种超能力的异能者纷纷出现,整个世界迈入了一个超级进化的时代! 一个来历神秘的‘恶魔’住进了陈想的左手之中,自称‘左手哥’的恶魔狡猾、暴戾而且猥琐,他掌控所有的异能,他杀人如麻,他无恶不作,他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所有黑锅却由陈想来背。 ……………… 陈想:唉,多少罪恶假吾之名! 左手哥:滚犊子,我最多算帮凶,你特么才是主谋!
屌丝学生叶辰,在经历了十八年的贫穷和被女朋友无情绿了之后,摇身一变,却从穷屌丝成为人人巴结的超级富二代,同时,也开启了充钱就变强的无敌系统,从此走向了屌丝逆袭的开挂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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